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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
公司治理

治理組織

公司組織
智崴最高負責人為董事長,自2023531日股東常會董事全面改選後,由歐陽志宏先生擔任(兼任總經理),負責統籌管理公司經濟、社會及環境的經營績效及相關議題之決策,亦負責督導內稽內控之執行、規劃中長期經營策略、開發新事業發展方向與市場布局以及各項轉投資事業之營運績效控管等。

公司最高治理單位為董事會,主要負責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並對公司及股東負責。董事會下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各功能性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並將所提議案交由董事會決議。此外,智崴亦設置公司治理主管,以維護投資人權益、發揮董事會及相關功能性委員會職能、提升資訊透明度。



董事會運作
智崴董事會透過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與股東會決議賦予之職權,監督公司營運、制定公司策略方針、辨識營運風險並規劃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方向。董事會每季至少召開一次常會,2023年共召開8次會議,出席率為97%

為進行公司治理溝通,召開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會計師之溝通會議,與最高治理單位溝通之關鍵重大事件的總次數共計2次,其範圍包括:治理單位之職責、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品質管理制度、查核範圍及方法、重大會計政策、重大會計估計與重大事件或交易、2023年度顯著風險評估及關鍵查核事項、獨立性、內控流程風險結果、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永續揭露準則、辨認並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或未更正之重大不實表達)、對繼續經營產生疑慮之重大未確定事項、與管理階層意見不一致之事項、擬訂2024度稽核計畫等。

董事提名與選任
董事成員之提名及遴選皆係依據公平、公正、公開之「董事選舉辦法」,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並採單記名累積選舉法,設置董事七至九人,包含獨立董事至少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智崴亦以最高的誠信經營道德標準要求經理人與董事,透過「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等管理制度,規範執行職務時應善盡善良管理人之義務。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與獨立性
智崴於「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中明訂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不限制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2023年董事會由8位成員組成,年齡均為51歲以上,且皆具有營運辨識、經營管理、領導決策、危機處理、產業知識與國際市場觀之專業技能,另分別有會計、產業、財務、科技、法律等的ESG 不同面向之實務與學術研究專業背景,且不具本公司經理人身分之董事為7(占比約為87.5%),展現董事會結構之健全。董事會亦具有獨立性,8位董事中,有4位為獨立董事(占比約為50%),董事間無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


董事進修情形
智崴依「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進行董事會相關進修,2023年董事總進修時數為54小時,平均每位董事進修時數約為6.75小時,持續提升董事會對法規修改與新興議題的瞭解,強化董事全方位職能,並提升公司治理成效。



功能性委員會運作
薪資報酬委員會
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成立薪酬委員會,並明訂組織規程,監督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以忠實履行職權並提案董事會審議。每年至少召開二次,並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

智崴董事會成員或高階管理階層薪資標準依據「董事及經理人薪酬管理辦法」,本公司每年度評核經理人之基準為財務指標、品質及風險管控、領導及管理績效等營運治理目標的貢獻程度來決定績效;其經理人調薪及變動薪資與績效成果相連結,相關薪酬資訊揭露於年報,供智崴所有利害關係人檢視,此外智崴董事與高階管理階層之薪酬均透過薪酬委員會決議與監督,並提報董事會通過,以避免因薪酬之規定引發董事及高階管理階層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智崴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均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具備獨立性。智崴未設有薪酬索回機制,關於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相關資訊,請參閱智崴2023年年報第2224



審計委員會
智崴為強化公司治理與運作,設置審計委員會,以有效監督內部控制、檢查財務報告,評估和指導與公司有關的審計的相關工作,每年至少召開六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審計委員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每年召開二次溝通會議,針對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會計師之獨立性、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與規則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控管等相關事項討論。



董事會與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 之績效評估皆採內部自評方式,其自評結果分別為「超越標準」、「優等」,顯示智崴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之功能與運作效率良好,並於2023113日及2024123日董事會提出報告。詳細績效評估內容如下方說明:

1. 董事會績效評估



2.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公司治理主管執行情形
智崴遵照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證券管理相關法規,「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及「誠信經營守則」等作業標準,據此建構公司治理架構及推動相關工作,藉以維護投資人權益、發揮董事會及相關功能性委員會職能、提升資訊透明度。本公司由林穗娟財務長擔任公司治理主管,其主要職權包含:



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治理績效
2023年智崴於公司治理方面著重改善維護股東權益,並於第十屆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取得上櫃公司排名6% - 20%之企業,未來本公司將持續努力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提升董事會職能及提升非財務資訊之揭露品質,以強化公司治理資訊。